距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进校实地考察评估只有
    评估方案及相关资料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基本工作程序

(2003年8月5日修订 供参评院校参考使用)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是推动高等教育教学建设的重要举措。其目的是 : 加强和改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对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推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重视和支持高等学校的教学工作;促进高等学校不断明确办学指导思想,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管理水平,逐步建立和完善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以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评估工作自始至终要贯彻“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评估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 “自评自建”、“专家考察”、“整改”。希望各高等学校按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所体现的教育教学规律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进行教学建设和改革工作,迸一步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规范办学行为,并办出特色。为了做好评估工作,我们编写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基本工作程序》,供参评院校参考使用。

      一、自评自建评估阶段 ( 自接到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通知开始 )

      ( 一 ) 基本要求

      自评自建阶段是教学评估工作的基础,参评学校要认真对照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总结学校教学工作经验和特色,找出办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提供相应的背景料,写出自评报告。通过自评,建立学校评建工作的正常运行机制,进一步推进学校的建设改革,为学校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 二 ) 主要工作环节

      1. 评建工作的领导和组织落实

      2. 自评自建工作的实施

      1) 学习、宣传与动员;

      ;2) 在分析、研究、总结教学工作的基础上,制定自评自建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

      ;3) 按自评自建工作计划实施细则,进行阶段检查;

      4) 及时将自评自建情况向教育部、主管部门汇报,争取领导的支持和帮助。

      3. 完成自评材料

       自评报告 : 撰写自评报告应在评建工作的基础上进行。报告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并客观、全面、综合地反映学校教学工作和教育教学质量。自评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 学校概况、办学基本经验;办学成绩和特色;自评自建工作状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自评结论。自评报告应在专家组进校前一个月交秘书处 ( 一式 15 份 ) 。

       自评依据 : 针对《评估方案》要求,正确理解和掌握标准,实事求是地确定评估等级并提供依据。

      校 ( 院长 ) 汇报提纲 : 汇报提纲不要与“自评报告”重复。应从学校领导层的高度简明扼要地、重点突出阐明学校教学工作的思路、目标、措施、效果。

       向专家组提供的主要相关材料 ( 或提供计算机查询条件 ):

       ①学校近三年的状态数据;

       ②学校机构设置、发展规划、教学计划 ( 培养计划 ) 及主要课程简介、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汇编、学校平面示意图;

       ③全校各专业、年级、班级的学生名单 (3 份 ) ;

       ④教师名单,该名单要求按系、部、室排列,能说明教师姓名、年龄、教龄、性别、专业技术职务、学历、学位、职务、专业、毕业学校名称等方面基本情况 (3 份 ) ;

      ⑤实践教学的人员名单,该名单要求按系、部、室或实习基地排列,能说明教学人员的姓名、年龄、教龄、性别、专业技术职务、学历、学位、职务、专业、毕业学校名称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3 份 ) ;

      ⑥干部和职员名单,该名单要求按系、部、处、室排列,能说明姓名、年龄、教龄、性别、专业技术职务、学历学位、职务、专业、毕业学校名称、是否兼任教学工作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3 份 ) ;

      ⑦校历及本学期课程表 (3 份 ) 。

      5) 备查资料

      ①主要课程的教材目录 ( 列出使用课程、教材名称、主编、出版社、出版时间,是国家推荐教材还是自选、自编教材等 ) ;

       ②主要课程的教学大纲及实践环节指导书;

       ③学生的毕业设计 ( 或论文 ) ,课程设计 ( 或学年论文 ) ;

      ④主要课程的试卷及考试分析、学生成绩单。

      4. 配合教育部完成前期调研工作。

      二、专家组进校考察阶段

      ( 一 ) 基本要求

      专家组是受教育部委托进校实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实地考察任务。考察期间,学校应保持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学校应实事求是地向专家提供有关部门信息并与专家交流情况,配合专家组完成考察工作;为评估专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 二 ) 主要工作环节

      1 .接待工作

      考察专家进校报到时,校领导不必接站。考察期间专家在学校食堂用餐,住校内招待所。

      2 .联络工作

      1 )安排和专家组正副组长及秘书保持考察工作联系的联络员;

      2 )安排有关人员引导专家听课、走访等考察活动。

      3 .配合专家组完成考察工作安排

      专家组根据考察工作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提出考察工作日程表,并征求学校意见。学校原则上应尊重专家组的安排意见,但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就某些环节、时间提出具体建议,通过协商最后确定考察工作日程安排表。专家考察工作安排的基本内容如下:听取学校负责人的评估报告;听课;参观和考察学校公共设施、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召开学生、教师、干部等不同类型的座谈会;走访系、部、处、室;查阅、调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问题;通过多种途径进一步了解学生的素质和学习质量;专家组研讨活动;向学校和主管部门反馈考察意见。

      4 .根据专家组考察日程安排和具体活动,要求细心、准确、高效、务实地协助专家组组织各项考察活动;组织参加各种类型座谈会人员(专家组抽调的人员)准时到会并安排好会场。对不能到会人员,可提前向专家组说明理由,经专家组和学校共同商定后,提出调整意见;学校可先拟出参观学校公共教学设施和实验室方案,供专家组选定。

      由于专家组考察任务较重,为提高考察效率,专家组提出调阅的材料,希望及时交给专家;专家组要求询问的问题也希望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回答。当不能满足专家要求时,可实事求是地作出解释;协助专家完成问卷调查工作。专家组要求询问的问题也希望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回答。当不能满足专家要求时,可实事求是地作出解释;协助专家完成问卷调查工作。

      5. 协助专家组组织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考察意见通报会”

      专家组考察意见形成后,由专家组正副组长、秘书向学校主要领导进行通报、征求意见。专家组考察意见一般分两部分,第一是专家组组长代表专家组宣读对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考察意见,该意见也是专家组上报教育部的书面意见。第二是专家从考察工作的不同侧面以专家个人身份考察意见和建议,供学校参考。参加考察意见通报会的人员由专家组和学校共同商定。通报会由专家组主持,会议结束前请学校主要负责人讲话。

      6. 为专家组在校考察期间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专家组在校考察时间短,工作量大,为保证他们集中精力地投人考察工作,不安排与考察无关的活动,如请专家作学术报告或讲课等。 7. 为了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水平,改进评估工作,学校可及时地、如实地向专家组反映师生员工对专家或专家组在校考察期间的意见或建议。专家组离校后,学校根据教育部或评估专家委员会的要求,对专家组入校考察工作提出评价性意见 ; 对考察工作的基本程序、要求和评估方案也可提出意见或建议,以上意见和建议直接寄往秘书处。

      三、整改阶段

      ( 一 ) 基本要求

      在认真分析、研究专家组对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考察反馈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专家组提出的主要问题和建议,结合学校的实际,研究并提出为期一年的“整改方案”上报“秘书处”和主管部门,并组织全校师生员工认真实施,一年后总结整改工作、上交整改工作报告。

      ( 二 ) 主要工作环节

      1. 向全校师生员工通报专家组评估意见。

      2. 向主管部门汇报评估专家组在校考察情况和评估意见。

      3. 学校党委和行政分析、研究专家组对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考察的反馈意见,提出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工作要求。

      4. 组织全校师生员工,特别是各系、部、处室,分析、研究专家组对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考察反馈意见;学习、领会、贯彻学校党委和行政对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工作要求 ; 结合本部门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5. 组织制订本科教学工作整改计划

    整改工作计划一定要经过全校师生员工认真讨论;整改工作计划要经党政领导研究批准;重大问题要经过主管部门的同意;整改工作要从宏观和总体上把握;工作计划要针对性强,操作性强、实事求是。

      6. 专家组考察离校后一个月内,向教育部、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整改计划。学校制定整改计划时,要结合专家组进校考察后在反馈意见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并结合学校的总体规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研究。整改工作计划可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1) 对整改工作的认识;

      2) 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基本思路;

      3) 整改内容、措施与目标 ( 以一年为整改期限 ) ;

      4) 整改工作日程安排 ( 整改项目、整改内容、具体要求、责任人、时间要求等 ) 。

      7. 组织整改工作的中期检查

      8. 组织整改工作的验收

      验收工作一般由学校组织验收工作小组进行,也可邀请部分校外专家共同完成。验收工作完成后要写出验收报告,在这个基础上完成整改工作总结。

      9. 将整改工作总结上报秘书处、有关部门。

      10. 整改工作完成后,随时准备接受教育部组织的专家随机回访。

      11. 专家组迸校考察意见经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后,教育部将评估结果通知学校。在一个月的争议期内,学校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向教育部反映。评估结论有效期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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